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现将《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口货品的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昌平区疾控中心关于外来务工人员的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结合项目情况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口货品的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
一、近期,国内多起疫情通过流调溯源,疑似为接触阳性冷链及非冷链物品所至,提醒各相关行业严格执行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引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源头管控,进口货品入关时要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监测,并做好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
三、所有进口货品在通关、存储、物流等环节应做好登记,并根据疫情风险设置来源国家或地区的物理分离。
四、进口货品入境后的物流环节应严格执行北京市商务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做到与其他货品无交叉,可参照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对进口货品进行揽收、分拣、投递等,提倡自动化无接触式运行,加强相关物流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五、建议进口货品的承接单位设置进口货品专门存放区,由专人负责。
六、进口非冷链货品应遵循分类确定存放期的原则,自进入海关至消费终端,可根据材质、保存条件等确定一定的存放时间。原则上,室温下(20±5℃)不锈钢、塑料材质的存放时间至少7天,布料材质的存放时间至少5天,纸质、木质、玻璃材质的存放时间至少4天,各科研院所等机构若购买如蛋白类等可能导致病毒存活期延长的试剂及其它非冷链物品,应适当延长存放时间。如急需使用,应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前提下,严格消毒,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开展工作。
七、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要建立从业人员及环境检测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邮政快递业要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印发的《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开展经营活动。
八、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商业企业工作人员及个体消费者做好科学防护。收到进口货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各层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处理完进口货品后及时规范洗手;包装箱、包装盒消毒后及时销毁或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尽量不带入室内;建议进口货品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
九、在接触进口货品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
十、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十一、针对北京地区冬季寒冷,可能会造成病毒生存时间延长的情况,建议冬季进口货物在相应标准上至少延长两天放置时间。
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的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
一、近期,国内多省市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北京市病例中也有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阳性病例出现,此类人员多租住于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及城中村等地区,提示各镇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督促经营户、房主、租户等主体落实“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统一指挥下,强化属地公共卫生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居)民健康管理、人员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高风险人员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外来人口也应纳入辖区人员管控范围。各村(居)出入口要严格做好健康宝查验和扫码登记。
三、严格规范小诊所、小药店的诊疗、售药行为,发挥村卫生室、诊所、药店的哨点作用,加大对发热、干咳、咽痛等11类症状患者的监测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各镇街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关注村(居)内企业、民宿、餐馆、超市以及养老驿站、幼儿园、学校、农贸市场等聚集性公共场所,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严禁人员扎堆聚集。
五、各镇街、各村(社区)应做好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摸排,尤其是自由职业者、工作单位不固定、日常打零工等人员的统计
和管理工作,应依据此类人员分布情况,按地区和人员比例定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核酸检测抽查、疫苗接种督促检查等工作。
六、特别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中流动性较大的群体,如小家装、宅基地翻建、保洁、保姆、建筑工地打零工等人员,应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严格遵守本行业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强化健康监测制度。对新上岗员工,应要求其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