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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国标委联〔2021〕36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21-12-14
  4. [有效性]

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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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联〔20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导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央网信办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应急部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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